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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川区纪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永川纪检监察 时间:2020-09-27 17:25

中秋、国庆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现将我区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如下:

南大街街道谭家坝村党委书记张洪元违规操办酒席问题。2019年5月4日,张洪元在谭家坝村堰坝桥村民小组家中为其养母操办丧事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1300元。2020年8月,张洪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松溉镇文昌宫社区党委书记王光兰、旗山村村委会主任罗洋才等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4月,王光兰、罗洋才在带领村(社区)党员到贵州省遵义会议会址等地开展“党员统一活动日”活动期间,改变行程到景区游玩,并公款报销相关费用。2020年9月,王光兰、罗洋才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清退。

区城市管理局市政设施和绿化科二级主任科员雷华云违规使用公款为私家车安装行车记录仪的问题。2016年年初,雷华云以工作需要为由,为自己私家车安装价值680元的行车记录仪一台,然后用公款报销。2019年12月,雷华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项予以收缴。

以上三起案件警示我们,个别党员干部仍然存在政治意识不强、纪律意识淡薄等问题,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区有关要求不到位,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广大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时刻紧绷纪律之弦,从小事做起、从小节守起,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化风成俗、成为习惯。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坚决纠治“四风”问题。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严格监督执纪问责,以“零容忍”态度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处理越重的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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