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区纪委监委消息:日前,区纪委监委对区城市管理局市政设施和环境卫生管理处原党支部书记、处长黄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黄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他人礼金;违反工作纪律,私设“小金库”;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
黄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殆尽,公仆意识严重缺失,目无法纪,以权换钱,肆意敛财,且在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黄刚开除党籍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区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黄刚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长季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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